东汉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将汉字构造规律概括为“六书”:象形、指事、会意、形声、转注、假借。其中,象形、指事、会意、形声四项为造字原理,是“造字法”;而转注、假借则为用字规律,是“用字法”。
象形:这种造字法是依照物体的外貌特征来描绘出来,如日、月、山、水等四个字,最早就是描绘日、月、山、水之图案,后来逐渐演化变成现在的造型。
指事:这是指表现抽象事情的方法,如卜在其上写作“上”,人在其下写作“下”。
形声:此乃文字内以特定形状(字根)表特有的音。不少古代同类形声字在今天的官话已无共同音素了。
会意:这个造字法,是将两个字根组合起来,使衍生出新的含意。如“日”和“月”组起来,就是日光加月光变成“明转注和假借尚无定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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