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风败俗

四字成语 01-26
【注音】shāng fēng bài sú
【出处】伤风败俗,传笑四方,非细事也。  唐·韩愈《论佛骨表》
【解释】伤、败:败坏。指败坏社会风俗。多用来遣责道德败坏的行为。
【用法】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指道德败坏的行为
【结构】联合式
相近词】不堪入目、不堪入耳、伤化败俗
反义词高风亮节、移风易俗
【同韵词】家给民足、惟利是图不一而足、狐鼠之徒、阴险歹毒、罪以功除、年尽岁除、右翦左屠、炙肤皲足、怏怏不服、......
【英文】corruptpublicmorals<offendpublicdecency;beharmfultosociety'smorals>
【德语】diegutenSittenverderben<gegendieMoralverstoβen>
【日语】風俗(ふうぞく)をこわす
成语故事】唐朝文学家韩愈在担任国子监博士期间,见唐宪宗把佛祖释迦牟尼的一块遗骨迎进宫内供奉,他特写《论佛骨表》劝谏唐宪宗说:“佛教并不能使人长寿,有的百姓愚昧无知,发疯地自残,干出一些伤风败俗的事情,于国于民都不利。”
【成语举例】纣王以为妲己好意,岂知内藏伤风败俗之情,大坏纲常礼义之防。  明·许仲琳《封神演义》第十九回
【成语造句
◎ 清华校长梅贻琦先生说:从前,他们女子出门还都撑把挡住头面的伞,现在你们一部分男女学生居然并着肩步行,这在他们看来算不算怪事?同时你们女同学穿着华丽的衣饰,也很容易改变她们俭朴的习惯,我们来到这里,即使不能移风易俗,可也不好伤风败俗;
◎ 优利亚通奸法改为妻和人通奸的由法院判处流刑,并定为公诉,对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,罗马市民都有权起诉;丈夫和人通奸的,剥夺其控告妻犯通奸的权利;帝国后期妻犯通奸罪以杀父同论,但康士坦丁大帝改为私诉,仅夫和近亲有控告权;查士丁尼时减轻对妻犯通奸罪的处罚,改为处笞刑后终身禁闭尼庵,只有她的丈夫在二年内申请才准出庵,重婚为罗马法所禁止,犯者由法官酌情处以体刑,查士丁尼帝时加重为死刑。
◎ 第二年春天又娶了五姨太文竹进门……那些"大红灯笼"在原小说中并不突出,是电影导演为了扩大视觉形象而凭想象加进去的,特意大肆渲染:"三院点灯,四院点灯,……"这种伤风败俗的行径。
词类符号:名词; 时间名词; 方位名词; 处所名词;人名; 姓氏; 名字; 地名; 机构名; 其他专有名词; 动词;联系动词;能愿动词;趋向动词;形容词;区别词; 数词;量词; 副词; 代词;介词; 连词; 助词;叹词; 拟声词;习用语;缩略语;前接成分;后接成分; 语素字; 非语素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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