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熊猫是熊还是猫

生物科学 01-11

        鸟类分类最早时期对新种的鉴定,由于否认个体水平的变异,不承认种下分化,仅凭与模式标本的比较分析,稍有差异就被认定为新种,由此导致将大量的区域性变异形成的亚种误定为新种。 
        20世纪70年代,DNA杂交技术已发展成熟。大规模应用此技术于鸟类的系统分类研究中,主要是美国耶鲁大学西布利实验室的工作。西布利自1974年至
1986年,一直从事此项研究,共产生了26554个鸟类DNA杂交分子,包括代表所有现生鸟类各目、科的1700多个代表种鸟类。在大量的研究结果基础之上,提出了新的鸟类分类系统。所以,目前鸟类的分类系统存在两套:传统分类与DNA分类。
        随着DNA技术的不断发展,类似的情况在分类学中出现得越来越多。 
        方盛国指出尽管现在分类法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,但林奈分类法中以形态学特征为主还是个主流。目前基因的、分子水平的技术考量指标加入了分类行列,只会使得分类越来越趋于细化。
        分类细化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“分类学通货膨胀”。
        这个观点由伦敦帝国学院的梅斯(GeorginaMace)提出。随着研究深入,不少亚种被定为新物种。但是从长远看,“通胀”也必然带来物种的贬值。假如用最小的区别就能定义一个物种,那么物种的概念就会失去意义。
        此外研究人员的个人习惯也正影响分类学的发展,由于一些研究者喜欢区分品种,而另一些则不喜欢,很多物种的分类数量发展失衡。
        由于物种数量膨胀太快,我们现在甚至很难判断,在一定范围内,物种灭绝是加速了,还是变缓了。
        分类的故事
        博尔赫斯以小说家的独特趣味建立了一套动物分类法。
        尽管分类法诞生之初就是便于人们对某种事物有统一认识。然而,这个“一致性”却并非如此简单就能获得。重要的是,这些见解不一定来自生物学本身,而可能由其他因素衍生出来。文化的、保育的甚至是伦理学的力量,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生物分类法的发展与变化。
        大熊猫 Ailuropoda melanoleuca
        大熊猫的分类主要有3个观点:属于浣熊科;属于熊科大熊猫属;与小熊猫一起,建立猫熊科。
        1885年,英国学者迈瓦尔特(Mivart)首次提出大熊猫属于浣熊科。此前,法国动物学家热尔韦(Gervais)就已经提出大熊猫属于熊科的观点。至上世纪中晚期,西方学者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,推导出大熊猫大约在150万至250万年前从熊类中分离出来。目前,大多数西方学者拥护该观点。世界自然保护联盟(IUCN)濒危物种红皮书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(CITES)附录等国际文件均将大熊猫归入熊科。
        也有人认为大熊猫应单立为一科。大熊猫科最早由英国学者波考克(Pocock)提出。1986年,北京动物园等单位对大熊猫系统解剖和器官组织观察,认为大熊猫许多特点是继祖先而来,理应单独为一科。在《中国动物志·食肉目》中也明确了大熊猫科的分类地位。
       在中国,这是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。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,大熊猫与熊科、浣熊科动物有较大的差异。比如说,大熊猫吻部明显较短,骨骼要比熊类粗壮厚重,腰和盆腔相对较大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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