瞋目案剑

四字成语 03-03
【注音】chēn mù àn jiàn
典故】郦生瞋目案剑叱使者曰:‘走!’复入言沛公,吾高阳酒徒也。  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
【释义】瞋目:瞪大眼睛;案:通“按”,握住。瞪圆双眼,握着宝剑。形容带剑者怒目圆睁的样子。
【用法】作谓语、状语;指人发怒的样子
【结构】联合式
近义词】案剑瞋目
【押韵词】条入叶贯、身在曹营心在汉、鸡鸣戒旦、团团转、亲离众叛、活形活现、盛筵必散、宫移羽换、毁瓦画墁、气踰霄汉、......
【年代】古代
成语故事】秦朝末年,刘邦驻守陈留县,当地穷书生郦食其才学过人,前去投奔刘邦,刘邦听说来者是儒生就不接见。郦食其气愤地握剑对侍者说自己是高阳酒徒,刘邦一听赶忙接见。后来郦食其成为刘邦的得力谋士,为刘邦一统天下而出谋划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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